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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投诉举报
投诉举报对象
1、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;
2、人大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及工作人员;
3、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;
4、群众团体中的机关及工作人员等。
立案标准
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、贿赂、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,立案樯准如下:
一、贪污罪(第382条)
1、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;
2、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,但情节较重的
二、挪用公款罪:(第384条)
1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数额在1万元以上,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,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;
2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数额在5千元以上,进行非法活动的。
三、受贿罪(第385条)
1、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;
2、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,但情节较重的。
四、单位受贿罪(第387条)
1、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;
2、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,但情节较重的。
五、行贿罪(第389条)
1、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;
2、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,但具有其它严重情节的;
六、对单位行贿罪(第391条)
1、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、单位行贿额在20万以上的;
2、个人行贿额不满10万元,单位行贿数额不满20万元,但有其它严重情节的。
七、介绍行贿罪(第392条)
1、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,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;
2、介绍贿赂数额虽然不足上述标准,但具人其它严重情节的。
八、单位行贿罪(第393条)
1、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;
2、单位行贿数额不足10万元,但有其它严重情节的。
九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(第395条第一款)
1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;
十、隐瞒境外存款罪(第395条第二款)
隐瞒境外存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
十一、私分国有资产罪(第396条第一款)
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
十二、私分罚没财物罪(第396条第二款)
私分罚没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办事拖拉、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工作效率低下,无故超过办事时限等不负责任的行为;
投诉举报人应该遵守的规定
1、 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;
2、 投诉举报内容客观、真实,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;
3、 内容简明扼要,说清事实;
4、 投诉举报人如实填写本人联系方式,本站和检察部门郑重承诺将严格保守您的秘密,保障您的安全,也可通过下面所提供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举报,不得留下虚假信息干扰投诉举报中心日常工作。
投诉举报电话:0917-5542000 投诉举报E_Mail:mxjcy@baoji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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